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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时间:2018-09-02 22:58:39  来源:  作者:

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龙”)计划在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2月5日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97,866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2018年8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建龙发来的《*ST佳电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建龙的前述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建龙本次减持股份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北京建龙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北京建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北京建龙未做过最低价格减持的承诺。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ST佳电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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